晚报讯 今年我市市区内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后,不少人十分关心职工冬季取暖费补贴标准是否调整。记者从银川市财政局了解到,我市新调整的职工冬季取暖费补贴标准昨日出台,对供暖费职工个人承担部分和单位对个人的补贴标准部分做了调整,个人承担部分和单位补贴部分均比去年提高27%%。
调整的具体内容是:我市现居民住宅集中供热价格为每平方米2.80元。职工个人承担部分按住宅使用面积计算,由每月每平方米0.73元调整为0.93元,其余部分由职工夫妻双方单位各报销50%%;住房使用面积按照住房建筑面积的75%%计算,住房建筑面积标准仍为:厅局级120平方米,处级90平方米,科级75平方米,一般干部职工65平方米。事业单位按职称对应行政工资的级别计算住房面积;低保户住宅集中供热价格从2004年11月至2005年3月31日止,执行每月每平方米2.20元的标准,从2005年11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供热期起,每年在每平方米2.20元的基础上逐年顺加0.10元,直至达到居民住宅现行供热价格2.80元为止;其他采暖报销原则、标准及烤火费补贴标准仍按有关文件执行;新标准从2004年11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