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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电信息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三季度业务报告

时间:2004-10-25   作者:admin   来源:互联网   评论:0
内容摘要:§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罗飞董事、李东阳独立董事因故未能出席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罗飞董事书面委托于长敏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于长敏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兼财务负责人...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罗飞董事、李东阳独立董事因故未能出席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罗飞董事书面委托于长敏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于长敏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兼财务负责人陈小惠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以上财务指标中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比上年同期的增减幅度,是根据2003年第三季度调整后的会计数据计算所得。
2.2.2 利润表
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未经审计

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未经审计

2.3 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及经营范围没有发生变化。公司在认真总结2004年上半年工作的基础上,针对2004年东北地区电力紧张的局面,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根据各电厂的实际生产情况对运行方式进行动态调整,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前三季度的任务。
2004年7-9月,公司完成发电量14,482万千瓦时、实现上网电量12,984 万千瓦时,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30.79%、33.35%。完成售汽量9.25万吨,同比增加5.60%。本期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5,725.53万元、净利润 -1,161.45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40.41%和7.18%。由于煤炭市场价格持续上涨,本报告期公司燃煤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了43%,相应地主营业务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了28%,使本报告期在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增长的情况下而净利润的增幅较小。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未经审计

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4年2月5日颁发了《关于供热企业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28号)文件,规定对“三北地区”(包括辽宁)的供热企业,在2003年至2005年供暖期期间,向居民收取的采暖收入暂免征收增值税。本期公司热力产品收入中包括公司享受居民供暖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部分,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将此部分税金计入收入共5,129,499.03元。(因执行文件时间滞后,该部分收入为本年1?3月份免税收入转入本期)。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发电、供热、热电联产。由热电联产的行业特点所决定,公司的生产和销售具有季节性的特征。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末为本地区的供暖期,此期间为公司生产与销售的旺季。一般来说,公司每年第一、第四季度的产品产量及主营业务收入占全年的75%左右;第二、第三季度为生产和销售的淡季,此期间的产品产量和主营业务收入占全年的比重较小。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说明:
①报告期主营业务利润、期间费用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较前一个报告期大幅降低,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为公司生产和销售的淡季,产品产量和主营业务收入占全年的比重较小,且本报告期的利润总额为负所致;
②本期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支净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很小,对利润总额的影响不构成重大影响。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1.45%,比前一报告期的24.60%相比,下降了105.89%,主要原因是:每年第一、第四季度为生产和销售的旺季,产品产量及主营业务收入占全年的75%左右;第二、第三季度为生产和销售的淡季,此期间的产品产量和主营业务收入占全年的比重较小。因此,本报告期的主营业务收入比前一报告期下降78.58%,相应的变动成本下降,但占总成本37.97%的固定成本未下降,主营业务亏损,导致本期的毛利率比前一报告期大幅下降。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前一报告期相比,本报告期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均未发生变化,也没出现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通知》[财会(2003)12号]规定、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收取的一次性入网费会计处理〉的规定》[(2003)16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局《限期整改的通知书》[大证监发(2003)100号]的意见,本公司对2003年年度会计报表期初相关项目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详细情况已在2004年3月27日公布的本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中披露。本期,为计算公司比较会计报表指标,故对2003年前三季度会计报表有关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具体影响如下:
1、截止2003年9月30日资产负债表:
长期股权投资减少1,130,514.49元,递延收益减少1,509,528.82元,应交税金增加125,074.73元,未分配利润减少15,930,044.40元。
2、截止2003年9月30日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及营业利润均增加1,509,528.82元,投资收益减少1,130,514.49元,利润总额增加379,014.33元,净利润增加253,939.60元。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于长敏
200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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