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刘先生询问:去年冬天,很多单位都向职工发放了取暖费补贴,他所在单位并没有发放。现在又到了供暖期,单位是否发放取暖费补贴也没有定论。给职工补贴取暖费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调查附记:就此问题,记者向市财政局进行了咨询。去年冬季,我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冬季取暖费补贴改革,由“暗补”变“明补”。补贴对象及范围是所有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取暖费补贴直接和职工住房面积挂钩,根据其住房建筑面积标准,按75%换算为取暖面积,补助标准统一为每平方米14元。14元标准的制定依据是,集中供热每月每平方米3.3元,减去个人负担的0.5元,单位应补贴2.8元,再乘以我市一年供热的月数“5”。取暖费补贴实行行政职务和技术职称分档补贴,根据标准,机关事业单位行政人员最高补贴为每人每年2000元,最少为700元。我市市区范围内的其它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均参照此标准执行,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取暖补贴标准和补贴方式,由企业结合职工住房状况自定发放办法。另外,单位用自有锅炉供热的,财政和单位不再负担与职工住宅供热相关的锅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