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厂是我国二氧化硫的主要排放源,也是二氧化硫减排的主战场。今年1月1日开始,《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正式实施,其中规定新建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限值为100mg/m3(高硫煤地区为200mg/m3);现有电厂改造执行200mg/m3(高硫煤地区执行400mg/m3);重点地区燃煤电厂执行50mg/m3。以上排放限值的严厉程度与欧美相当,这是我国二氧化硫排放基数太大、环境容量有限的必然选择。
据测算,要满足新标准要求,燃煤硫分在3%以上的高硫煤机组,配套设施的脱硫效率必须达到98%左右,老机组的脱硫效率必须达到95%以上;对燃煤硫分1%~3%的中硫煤机组,大部分地区新建机组必须选择达到96%以上脱硫效率的工艺,而老机组可选择95%左右的工艺;对燃煤硫分在0.6%~1%的低硫煤机组来说,新建机组脱硫效率必须达到93%以上,老机组可在90%左右。在重点地区,脱硫效率必须达到97~99%才能满足50mg/m3的排放要求。
烟气脱硫环保政策和新排放标准的实施,将对烟气脱硫市场及工艺技术发展方向产生重要引领作用。
目前,我国火电厂脱硫领域的主流工艺是石灰石—石膏法,占市场份额的90%以上;钢铁行业烧结机脱硫以石灰石—石膏法、氨法、循环流化床法为主,多种工艺都有应用;在化工行业中,氨法占据了较大的市场份额。
随着我国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日趋严格及发展循环经济的需要,我国烟气脱硫工艺技术路线格局将逐步发生微妙变化,呈现由石灰石—石膏法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向多种烟气脱硫工艺技术路线共同发展的趋势。满足更严格排放标准要求、具有更稳定高效的脱硫效率、脱硫副产物可资源化的烟气脱硫工艺技术将代表未来发展方向,并将得到更多工程应用。
去年12月,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其中对各种脱硫工艺的综合脱硫效率取值规定为:石灰石/石灰—石膏法、海水法和氨法脱硫综合脱硫效率最高可达到95%;循环流化床等半干法脱硫工艺、镁法和双碱法脱硫工艺综合脱硫效率原则上不超过80%。据介绍,这实际是对目前我国脱硫工艺脱硫效率和实际运行情况的经验总结。
根据相关技术政策,石灰石/石灰—石膏法脱硫工艺和氨法脱硫工艺属于湿法脱硫,脱硫效率高,减排效果显著,是国家重点鼓励和支持发展的工艺技术路线。
工艺技术选择应考虑哪些因素?
运行可靠、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工艺技术才能满足新形势要求,烟气脱硫工艺技术路线选择涉及技术、经济、总量减排、法律法规等多方面因素,专家建议应重点参考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排放标准要求。满足排放标准是基本要求。不论是新修订的火电厂排放标准,还是现行或即将修订的钢铁、水泥行业排放标准,都是国家强制性标准,烟气脱硫工艺必须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
第二,技术政策要求。应满足国家相关烟气脱硫技术政策、工程技术规范等要求,以便在项目立项、可研、环评、设计各阶段顺利通过环境保护审批。
第三,总量控制和按排污量收费要求。企业扩大规模、各地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的热情不减,但项目建设的前提之一是有环境容量指标。而指标有富余的地区或企业越来越少,总量指标只有靠进一步减排来获得。根据排污权可转让的原则,减少二氧化硫排放可获得明显的经济收益。因此,最大可能提高脱硫效率也是工艺选择的重要考虑因素。
我国目前排污收费原则是排污即收费,二氧化硫排污费已上涨到1260元/吨。一座中型火电厂每年产生的二氧化硫以10万吨计算,脱硫效率每增加1%,可减少排放量1000吨,减少排污收费126万元。因此,提高脱硫效率对改善企业的运行效益有明显影响。
上一页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