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121团(炮台镇)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换热站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八师121团(炮台镇)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换热站已由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投资(2013)114号、石住建发(2014)9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第八师121团 ,建设资金来自国拨+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第八师121团(炮台镇)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换热站
2.2建设地址:第八师121团炮台镇
2.3建筑规模:建筑面积:Z1-Z10换热站211.56*10
2.4结构类型: 砖混 ,层数:地上一层
2.5工程投资额: 万元
2.6计划工期: 日历日。 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12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5年5月30日 。
2.7本工程招标共分 一 个标段。
2.7.1本次建筑工程招标的范围如下:
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供热信息网了解到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建筑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 进疆备案。石河子以外企业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动态核查登记。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的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设招标控制价)。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11月13日至 2014年11月18日,下午19:00时止,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报名。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符合3.1的报名单位,请于2014年11月18日至 2014年11月22日,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3:30 时,下午16:00时至 19:00时(北京时间),在新疆华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2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不接受邮购)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中国供热信息网和石河子政府信息网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第八师121团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第八师121团 地 址:石河子开发区东苑群岛85栋4号
邮 编: 832000 邮 编: 832000
联 系 人: 曹炳银 联 系 人: 濮燕
电 话: 13179939977 电 话:15276305133、15276305113
传 真: 传 真: 0993-2821160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hxgczj@163.com
201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