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AP手机版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招标采购

北京社区供暖项目燃气锅炉供货与安装招标

时间:2018-6-8 9:55:12   作者:标88   来源:网友投稿   评论:0
内容摘要: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以《关于燕山石化公司“四供一业”分离移交中供气、供热移交改造范围有关事项的批复》{房政函[2017]4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房山燃气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燕山石化公司社区供暖分离移交项目维修、更换工程(燃气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分离移交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领导小组以《关于燕山石化公司社区供暖分离移交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中国石化移交[2017]17号}和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以《关于燕山石化公司“四供一业”分离移交中供气、供热移交改造范围有关事项的批复》{房政函[2017]4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房山燃气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北京市房山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燃气锅炉供货与安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本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名称:燕山石化公司社区供暖分离移交项目维修、更换工程(燃气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
2.2 合同估算价(即招标金额)1894.23299万元
2.3 供货与安装地点:北京市房山区
2.4计划供货周期65日历天,计划安装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范围内的锅炉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锅炉及相关辅机设备的制造、供货、运输、安装及调试、验收(包括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备案)、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任何缺陷的修复等相关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6其他:总供热面积94.88万平方米。本次招标主要采购17台燃气热水锅炉。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锅炉制造商或代理商;须具备锅炉销售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3级(含)以上资质;供热信息网了解到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含)以上资质;
3.2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5年05月02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未处于“信用中国”中失信被执行人状态;
3.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人员、设备、资金、专业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3.4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说明:如投标人已启用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不提供);
3.5代理商应出具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
3.6以联合体身份报名的企业还应携带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
3.7投标人在北京市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如投标人非北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则需提供该公司在北京市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
3.8投标人应遵守与本次投标及锅炉设备有关的一切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强制标准、法令和条例。
3.9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除另有规定或说明外,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仅限于两个企业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必须具备他所承担的工程的充足经验和能力。该协议应作为报名资料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2)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或资格)和能力,根据共同投标协议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或资格)等级;
(3)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 供热信息网了解到联合体组成的任何变化都必须在有效报名期内征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并经招标人备案登记。如果变化后的联合体削弱了竞争,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作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的附件),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的行为及签署的文件等内容均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和其它方式的报名。对报名的投标人进行必要合格条件审查,只有在有效报名期内报名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必要合格条件审查,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4.2各投标人须在公告有效期内【2018年06月07日—2018年06月13日,办公时间每日上午09时00分~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启用标注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无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如启用标注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无须提供)及纳税人认定书(或提供税务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查询结果扫描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原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上述证件的彩色扫描件);代理商应出具产品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关于经营状态的声明(本项目招标公告第3.2条要求的投标人经营状态,声明内容需全部打印在A4纸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原件三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其近期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期指投标报名当月前3个月参加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管理机构社保缴纳专用章)等资料的有效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需三套,证件清晰可辨、齐全有效,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产品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须提供原件三份]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7室报名。
4.3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06月07日至2018年06月13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盖公章)及其近期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期指投标报名当月前3个月参加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管理机构社保缴纳专用章, 彩色扫描件,盖公章)所持资料一式三套,与报名代理人同一人时,且授权工作内容包括获取相关资料的,可不用重复提交上述资料。在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7室购买招标文件。 
4.4 纸版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06月29日09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5会议室。
5.2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报名时间:2018年6月7日 9:00 至 2018年6月13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8年6月7日 9:00 至 2018年6月13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3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7室
开标时间:2018年6月29日 9:00
开标地点: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5会议室

备注: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必须对本项目招标的全部范围投标,如只对部分范围投标,将不予接受。
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项目前期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法人。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控股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时,招标人只能择优选择一家单位通过资格审查。
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29日 8:30 至 2018年6月29日 9:00

招标人联系地址:房山区良乡拱辰北大街43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10-89368538
传真:010-89368538

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地址: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联系人:于晓宇
联系电话:010-89368642
传真:010-89368096


标签:北京房山燃气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燃气热水锅炉招标 燃气热水锅炉招标公告 燃气供暖锅炉招标 北京燃气供热锅炉招标 北京供暖燃气锅炉招标 北京煤改气锅炉招标 北京供暖改造项目招标 

中国供热信息网-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供暖锅炉采暖设备供热节能换热机组,地热采暖项目供热计量系统软件热量表厂家供暖协会行业商机平台

投资合作,Copyright © 2004-2019,版权说明, 辽ICP备1100840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