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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吉林长春10T燃气热水锅炉及其配套设施招标

时间:2018-7-10 15:13:18   作者:锅炉招标   来源:网友投稿   评论:0
内容摘要:招标范围:10T燃气热水锅炉及其配套设施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空军航空大学校部燃气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GJ-JLCG-18214

1、招标条件:

空军航空大学校部燃气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空军航空大学,资金来源上级拨款。长春中投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空军航空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空军航空大学校部燃气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空军航空大学校部燃气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
2.2招标范围:10T燃气热水锅炉及其配套设施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采购预算:135万元;
2.4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2.5项目地点:空军航空大学(吉林省长春市)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采购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制造设计许可证(锅炉、压力容器)B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备设备安装改造维修(锅炉、压力容器)许可证2级及以上资格,供热信息网了解到制造单位为专业生产燃气锅炉的企业且具备十年以上的生产经验及可供考察的业绩。在吉林省有完备的配件库房,为售后服务提供必要的保障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3 投标人报名时提供锅炉燃烧机(进口商品)产品型号。

3.4投标人应具有足够的能将图纸转化为实际制造工艺的能力,应配备有足够的专职检验技术人员(无损检测持证人员中RT中级人员应不少于2人/项,UT中级人员应不少于2人/项),持证焊工人数及项目应满足制造需要。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投标人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颁布的《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将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未查询亦不能通过),查询最短期限从2015年1月1日至本招标文件发售之日。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资格申请均无效。

3.8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每个环节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授权委托人需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近半年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长春中投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的同类、同等及以上业绩原件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015-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新成立的企业仅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近半年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保证明及完税证明原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认定证书(国家安监局)原件;
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全及使用维修说明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原件;
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须包含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原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以及投标人资质要求中应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8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13时30分,接收地点:空军航空大学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受理。

招  标  人:空军航空大学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湖大路2222号
联  系  人:刘助理
电      话:0431-86959701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中投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与白菊路交汇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431-88511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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