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AP手机版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川贵云广

贵州毕节市供热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时间:2020-4-30 8:56:51   作者:毕节供热   来源:投稿   评论:0
内容摘要:现将《毕节市供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提出宝贵意见,以便进一步做好修改完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贵州省毕节市供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年第71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毕节市供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提出宝贵意见,以便进一步做好修改完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0年4月27日至5月26日。

二、反映意见的方式

公民、法人或有关组织等社会公众对《毕节市供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建议的,可以通过微信留言、网站留言、电话、电子邮件或提出书面意见等形式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出。

(一)微信留言
关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留言,微信号wbj0857。

(二)网站留言
登录毕节市人民政府网,进入“民意征集”专栏留言。

(三)热线电话
联系人:曹娇
电话:0857-8226805

(四)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305122167@qq.com。

(五)书面意见
传真:0857-8226805
感谢您的支持!

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27日

附件:毕节市供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供热管理,合理利用能源,保护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供热事业发展,维护供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供热的规划、建设、经营和用热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供热,是指由供热单位利用热电联产、区域锅炉、工业余热、中水供热、地热等方式所产生的热水、蒸汽等热源,通过管网

......


第七条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审批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规划审计方案时,应向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征求供热设施设备建设用地的情况。以确保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预留用地。根据供热规划,建设项目应当预留配套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供热设施,或者预留热源、换热站、供热管网及供热电力措施等配套供热设施建设用地。

第八条 因城市规划、建设、环保等原因需要拆除原有供热设施的.....

全文:毕节市供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



标签:毕节集中供热 毕节供热管理办法 贵州集中供热 毕节热力公司 区域供热管理条例 热电联产管理条例 

中国供热信息网-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供暖锅炉采暖设备供热节能换热机组,地热采暖项目供热计量系统软件热量表厂家供暖协会行业商机平台

投资合作,Copyright © 2004-2020,版权说明, 辽ICP备1100840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