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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材料

供热公司管理运营建议和供热稽查制度参考

时间:2020-7-8 9:22:46   作者:供热供暖公众号   来源:注册   评论:0
内容摘要:供热公司管理运营工作几点建议和热力公司有效供热稽查制度措施范例参考!在供热、用热双方签订供、用热协议时,一般都会明确双方的产权分界点(多以楼梯口入户阀门井为界)、管理范围..

供热公司管理运营工作几点建议和有效供热稽查制度措施范例参考


在传统供热体制下,多数是福利供暖,热力公司热用户只是象征性的交纳小部分热费。但各单位分散式的小锅炉供暖模式浪费资源、效率低、污染环境,已经不能适应“节能减排”的时代发展要求。因此,政府本着“节能、环保”的工作方针,逐步取缔分散式的小锅炉,积极推行集中供暖。

这样就把热用户推向了市场,由供热单位承担起供热任务。而供热企业如何应对新时代新环境下的供热管理工作,下面对供热相关问题进行了初步探究仅供同人参考: 

一 供热、用热方要明确产权责任范围

在供热、用热双方签订供、用热协议时,一般都会明确双方的产权分界点(多以楼梯口入户阀门井为界)、管理范围。但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有些用户只要出现采暖不达标现象,都会把责任推向供热单位,诸如暖气片陈旧、数量少、管道不畅甚至堵塞等现象他们难于承认,甚至又会把责任推向开发商,这样一来就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供热公司管理经验建议和供热稽查制度措施范例参考


二.大力宣传影响供热知识,实现供需双方联动

室内温度达标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供热单位供热质量的高低,但也和热用户自身的诸多因素有很大关系。如暖气片散热效果的好坏、暖气片数量是否与采暖面积相匹配、热力系统是否合理、围护结构及密封情况是否良好、管路系统是否清洗、是否改接过室内管道、是否私自放水、是否安装管道换热器等等。因此室内温度18±2℃的供热标准应是约束供热用热双方的。只有供热单位供热质量达标,同时,热用户热力设施等也达标,再用18±2℃的标准来衡量,才具有更广泛的实际意义。

影响供热的因素概括如下:

(1)建筑的平面形状及朝向、围护结构的保温性能、外门窗的隔热及密封状况等都会造成供热效果产生较大差异,甚至造成部分片区的热负荷室内温度不达标。以节能建筑与传统建筑相比,面积耗热指标大大降低,平均相差约20 W/m2左右,可见热用户本身的建筑状况对采暖效果会产生较大影响;

(2)热用户采暖形式的不同对供热效果的影响较大。低温地板辐射采暖(以下简称“地暖”)越来越受到广大用户的认可。如果地暖用户占较大比重,部分的传统散热器用户混在负荷片区内,而又不具备单独建站条件时,就只能用一套系统供热,这样地暖用户达到了室温要求时,传统的散热器用户往往采暖效果不理想,甚至不达标。公众号:供热供暖。就目前我区的热负荷状况来看,这种不同采暖形式并存于同一供热系统的状况还将长期存在;

(3)针对散热器用户来说,所用散热器的形式、散热效果、使用年限等参差不齐,加之原有散热器的数量与采暖面积不相匹配等原因也是造成采暖效果不理想甚至不达标的重要因素;

(4)管道漏水。由于管道腐蚀或不可预见的原因造成漏水时,若不能及时发现并修补,而且失水量大于冷凝水量时,就要对系统进行自来水补水保压,这样温度很难提高,从而影响到供热效果,并造成大量的浪费;

(5)个别用户安装换热器,或从系统管道上开口放水,这些情况会使得回水温度过低,当失水量大时,还可造成系统高点的热用户循环不利,甚至无水而不能循环,直接影响供热效果。

三、认真审查新增热用户,确保因此损害老用户利益

为了让热用户享受到高品质的供热服务,新增热用户必须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使室内系统达到入网要求,以便根据热用户的用热实际结合管网供热能力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能否入网。若达到入网条件,也便于合理布置管道,以保证供热效果。供热不同于供水、供电、供燃气的根本一点在于:供、用热双方的热力系统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循环系统。供热单位的区域管网是以热负荷的分布情况设计的,而用户的用热形式、设施的使用年限、管道口径大小等参差不齐,这也进一步加大了热力系统的不均衡性,从而给供、用热方都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建议实行热用户准入制。在用户申请开户前供热单位应对用户的方位、热力设施等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估,达到要求的才能入网,否则,劝其整改。这样一来,热力系统涉及的设计、管理、使用等各方就应纳入一体化管理。供热单位除对区域管网规划设计外,对新建楼房的设计方案、采暖设施也要提出入网要求,同时,给予技术支持。这样,整个供热系统才能成为一个经济、合理、完整的整体。

为确保供热公司的利益,同时也是为了维护广大供热用户的合理权利,供热企业要实行供热稽查支队,发现问题及时严肃处理!

供热公司稽查管理制度:

稽查职责范围:

1.负责稽查二次关断栓工作。
2.核查新入网居民小区实际供热面积与签订《城市供用热合同》的用热面积是否相符。

3.抽查已供热用户的用热面积是否与实际相符。
4.抽查停栓、退网、减供的热用户是否存在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擅自开栓、私接等情况。

5.抽查热用户是否有对其供热设施管理不当,造成供热系统失水现象。
6.检查热用户是否存在擅自更改供热设施、改变供热用途、增加供热面积、调节供热阀门(自管站用户)、安装放水装置等窃热违约行为。

7.抽查辖区内各类热用户的供热面积是否与实际录入经营管理收费软件系统内的面积相符,是否有漏报和漏管的行为。
8.根据停栓用户信息进行抽查,对停供热用户、用热单位用热情况检查率达到100%,同时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建筑物层高供热情况进行复核。

9.依照城市供热管理办法规定,制止向热力管网沟内排放雨水、污水或倾倒垃圾以及在供热设施上搭建建筑物、悬挂标语牌等行为,。公众号:供热供暖。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联系执法部门共同进行处理。

10.制止所辖区域内的单位或个人违反有关规定,在影响供热设施安全的情况下,搭建临时建筑以及挖坑、掘土、打桩、爆破等行为,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其责任。


供热公司管理运营建议和供热稽查制度参考


稽查员行为准则:

1.稽查人员必须掌握国家、地方政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供热行业管理规定。
2.熟悉公司供热管网系统及相关规定;掌握所管辖范围内热用户与公司签订的供热合同情况及热用户的用热状态;
3.掌握与供热稽查有关的业务内容。
4.稽查人员必须坚持总经理领导下的独立工作的原则,不允许在执行任务中发生与任何部门和个人以任何方式影响稽查工作的各种因素。
5.稽查人员应坚决抵制各种干扰和影响,依法合规、有理有据地履行职责。

供热公司稽查业务管理规定:

1.根据选定的稽查对象,实施稽查。
2.实施热力稽查必须由两人及两人以上组成稽查小组,由稽查小组组长负责稽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在规定的期限 内完成稽查任务,不允许事先泄露稽查信息。
3.稽查人员依据规定履行稽查职责时,应向被查对象出示热力稽查证件。
4.稽查人员实施稽查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询问调查、实地检查等方式。
5.稽查人员在稽查过程中,应向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询问与供热有关的问题和情况。询问时,必须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稽查人员同时参加,并当场做好记录。
6.稽查人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必须用视、听工具,形成视、听材料,或以书面签字材料作为证明违规用热的事实依据。

7.稽查结束后,稽查人员应整理稽查资料,填写《稽查通知书》,《稽查通知书》由主管领导签发后送达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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