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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吉林梅河口集中供热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20-12-31 10:42:10   作者:浴州   来源:投稿   评论:0
内容摘要:吉林省梅河口市民康供热公司集中供热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一标段施工范围为:厂区内热水锅炉房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为18210㎡;新建热力网(一级网)16.682KM;新建换热站26座工艺工程;新建热网监控及通讯系统
吉林省梅河口市民康供热公司集中供热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河口市民康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集中供热项目施工已由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发改发【2020】26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梅河口市民康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债券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债券资金80%地方财政配套2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2个标段。

2.2 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规模为总供热面积322万㎡,其中现状供热面积为22万㎡,新建建筑面积为300万㎡。

2.3 招标范围:一标段施工范围为:厂区内热水锅炉房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为18210㎡;新建热力网(一级网)16.682KM;新建换热站26座工艺工程;新建热网监控及通讯系统;厂区外道路工程、厂区外给水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二标段施工范围为:新建综合楼,建筑面积为2566.69㎡,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2021年2月1日至2022年7月30日,工期545日历天。
2.5 建设地点:梅河口市。

2.6 工程计划投资:一标段15780.5358万元;二标段:796.7213万元。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信息公示页;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一标段投标人须派出1名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二标段投标人须派出1名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 。

3.3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造价人员除外)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附网站公示页并加盖企业公章(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业绩认定: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在省域外的业绩应附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提供涉密工程业绩的,须提供涉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并附建设单位涉密工程的审批证明材料。(详见吉建招〔2017〕6号文件、吉建招〔2017〕8号文件、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建办〔2018〕27号文件)

3.6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供热信息网了解到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即可)。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参与投标。在近三年(2017年01月0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


吉林梅河口集中供热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7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登录“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本单位CA锁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其他途径和上述时间外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户名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吉林银行通化振通支行;

一标段虚拟子账号:0401161000000615-201230121

一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5万元;

二标段虚拟子账号:0401161000000615-201230122

二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明确位置和注意事项等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站广场步行街)2楼1号开标室。
6.2 投标单位被授权人须持纸质版回执(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授权委托书递交投标文件。
6.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吉林梅河口集中供热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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