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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供热公司发布供暖缴费提醒和停暖通知

时间:2022-9-21 10:58:16   作者:青岛供热   来源:投稿   评论:0
内容摘要:青岛能源热电集团和东亿供热等供暖单位相继发布消息,提醒居民及时缴费、办理停热等。居民用户于9月1日开始缴纳热费,按照供用热合同约定应于11月15日前一次性全额缴纳。为保证用
近期,青岛市各供热企业相继发布消息,提醒市民开始缴纳今冬供暖费,想要办理停热的市民,也要抓紧时间。

青岛能源热电集团和东亿供热等供暖单位相继发布消息,提醒居民及时缴费、办理停热等。其中,青岛能源热电集团的居民用户缴费,可通过支付宝、微信的生活交费功能;或通过签约银行的柜台、网银及手机银行;以及能源热电集团各服务窗口进行缴费。居民用户于9月1日开始缴纳热费,按照供用热合同约定应于11月15日前一次性全额缴纳。为保证用户正常用热,请用户于约定时间内缴纳供热费。未在上述约定时间内缴费的用户,供热单位将根据相关规定收取违约金。市区内居民类用户采暖用热价格为使用面积每平方米30.40元。本供热季准备办理停热或恢复用热的用户,需在10月16日前办理。

西海岸新区与青岛市内三区居民收费政策一致,按照居民采暖使用面积30.40元/平方米收费;对于按照计量收费的小区,按照使用面积9.12元/平方米计算基本热价,按照42.29元/吉焦计算计量热价。对于采用计量收费的,按照不超过面积收费的标准设置上限收费,供热结束后,用户应当退还热费的,于当年供热季结束后到供热企业营业大厅办理,对于超过面积收费标准的,不再追加缴费。

西海岸新区集中供暖建设之初,小区多为多层建筑,房屋公摊面积小,西海岸新区参照市内三区收费政策,使用面积按照用户房屋建筑面积75%折算。近几年随着新区发展水平的提高,新建居民小区多为高层住宅,房屋公摊面积偏大,很多超过25%的公摊,若继续按照房屋建筑面积75%折算用热面积,对部分存量用户和新增用户不合理。为适应新区发展现状,2018年,西海岸新区下发了相关通知,居民用户如对“使用面积按建筑面积75%折算”有异议的,以户为单位,可自行委托具有房屋测绘资质的测绘机构进行测量(测量费用由居民热用户自行承担,测量前提前联系供热企业到测量现场共同监督),测量完成后将测绘报告报至供热企业备案后可按实测面积收取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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